“这套房子我买得可真是一波三折。”梁忠提起自己的房子就来气。据梁忠介绍,他是在2000年购买的溧水一小区三楼的房子,这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。“可是房子等了5年才拿到。”梁忠说,拿到房子之后,他愕然发现,这房子上下楼的楼梯,他竟然无权通过。“这都是楼下折腾的。”梁忠愤怒道。
据了解,梁忠楼下的两层全部被一个叫郑云的人买去了,出手可谓大手笔。“这上下楼的楼梯属于我个人所有,梁忠是没有权利从我的楼梯经过的。”郑云理直气壮地讲道。对于此事,梁忠倒也不置可否,但是关于他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议,他也没有避讳。据梁忠介绍,当初他从开发商手里买下此房的时候,开发商确实也给他做过约定,约定其通向三楼的楼梯由梁忠自己在外面建造。“本来我以为我这套房子是没有楼梯的,没想到后来里面建了楼梯。”梁忠认为,自己上下楼必须要通过楼梯,现在郑云不让他走是没有任何道理的。
“本来开发商卖给你房子的时候,就告诉你没楼梯,你凭什么要从我家门口的楼梯经过。”郑云反驳了梁忠的请求,后来郑云干脆将楼梯堵了起来。这下,梁忠急了,由于双方就此事一直僵持不下,闹了三年多的时间,日前梁忠将郑云告上了溧水县法院,要求郑云将楼梯恢复原状。
法院审理认为,业主对建筑物内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,建筑物内的楼梯属业主所共有,当事人不得以约定或其他方式将楼梯等公共走道独自占为己有,从而妨碍其他共有人的通行权。郑云的房屋位于第1、2层,而梁忠的房屋位于第3层,因此,郑云应给予梁忠从1、2楼楼梯通行的便利。法院最终判决郑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第1、第2层楼梯的通行,不得妨碍梁忠行使在该楼道通行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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